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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加失业保险的范围:
1.国有企业(包括中央、部队、外地驻津企业市、区、县属企业、下同)及其职工;
2.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包括股份合作制企业、下同)及其职工;
3.城镇中的乡镇企业及其城镇职工;
4.股份制企业和联营企业及其职工;
5.外商投资企业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及其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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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城镇中的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织及其城镇职工;
7.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失保险制度的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
二、需要准备的材料:
1.须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驻津单位的分支机构,须有上级主管单位的证明;
3.在北方人才市场参加养老保险的单位应以缴纳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花名册为基数核定或劳动工资统计报表;
4.新建单位未核定工资总额的按天津市当年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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