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材料:1、 提供调入省市的人才中心开具的商调函; 2、 委托保存人事档案单位同意调出函或终止合同、辞职、辞退函和存档证明(个人委托存档提供“存档凭证”); 办事程序:1、 交“需要材料”; 2、结清存档费用; 3、办理调出人事档案、人事关系手续 。
注意事项:凡在我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党组织关系、集体户口人员,调出时应首先办理以上转出手续。 联系电话:022-28013557 28013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