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转养老保险


服务对象:人事代理单位、个人委托保存人事档案、人事关系人员
需要材料: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2. 保险关系转移单(其中:转入单位全称:中国北 市场,转入单位所在社险分中心为中国北方人才市场办事处或河东分中心,企业代码为40121273-3)
     3.打印的《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记载表》
     4.填写《存档人员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登记表》
     5单位委托需:①存档人员登记表(单位)
              ②填写《企业缴纳养老保险明细表》并加盖公章
        单位系三资企业需:3人以上整建制在我部存档
           个人委托需:存档凭证

办事程序:1.缴费工资基数: 单位委托:按照企业填写的《企业缴纳养老保险明细表》作为缴纳标准。(其中:最高不超过全市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百或最低不低于月全市最低工资) 个人委托:按照上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或本人自选档次工资按国有企业办法办理。
     2.缴费比例:单位缴纳20%,个人缴纳7%(其中个人缴纳每两年调整1%,直至8%);三资企业单位缴纳比例:1993年1月至2001年10月为30%,2001年11月至2002年4月为25%,2002年5月至今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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