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代理立户


服务对象:我市及外省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三资”、乡镇、民营、私营、
区街企业及个人委托“存档”人员


需要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及影印件,个人委托持本人有效证件

办事程序:1.双方协商人事代理内容 2.双方在人事代理协议上签字盖章
3.建立单位人事代理立户资料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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