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事档案委托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哪些人员的人事档案?
1.负责管理个人委托存档人员的人事档案。包括:辞职或被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人事档案;其他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等。
2.负责管理人事代理单位委托存档人员的人事档案。包括: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区街企业、民营可以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等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国有企事业单位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人事档案。
[关闭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