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生报到手续
服务范围:
应届国家统配生或计划内自费生
办理程序:
一、签署就业协议书或推荐表
1、毕业生持就业协议书或推荐表到接收单位盖章
2、接收单位办理人事代理立户手续(如接收单位已是我部代理单位,可省略此环节)
3、我部在就业协议书或推荐表的上级主管部门处盖章
二、查询档案是否转入市人才服务中心(由学生本人转递档案的可省略此环节)
1、电话查询(28013559)
2、登录北方人才网,进入“营业E厅”→“机要寄档查询” 查询
三、办理报到手续
确认档案已转到市人才服务中心或亲自转递档案的毕业生,持以下材料办理存档和报到手续:
1、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2、单位盖章的《单位委托存档登记表》。
3、人事档案(机要寄档除外)
见习转正
服务对象:
持报到证按时到我部报到,单位委托存档并工作1年以上的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大中专毕业生。
办理程序:
1、持单位介绍信领取大中(职)专毕业生见习转正鉴定表
2、个人填写见习转正表,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计划生育证明
需要材料:
1、初婚第一胎生育指标:结婚证;
2、再婚第一胎生育指标:结婚证,离婚证及符合再婚一胎规定的有关材料;
3、再婚第二胎生育指标:结婚证,离婚证及符合再婚二胎规定的有关材料;
4、独生子女证:一胎生育指标,出生证;
5、存档凭证,单位委托存档提供单位介绍信。
注意事项:
1、已婚育龄人员存档时必须提供原单位(或户口所在街道)婚育状况证明。
2、按规定我部对外出具的证明要严格依据档案材料记载。档案中无记载的特殊情况需要证明的,需本人或单位提供与所办内容相符的材料后,视情况对外证明。
3、存档单位或个人应按时交纳档案管理费。有欠费的,应补费后方可提供服务。
涉外公证证明
需要材料:
1、单位委托存档:单位介绍信;个人委托存档:存档凭证;
2、办理出生证明:户口册及复印件;
3、婚姻状况证明:户口册(未婚),离婚证(离异)及复印件;
4、学历证明: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5、亲属关系证明:亲属户口册及复印件。
办事程序:
1、申请人填写涉外公证申请表;
2、根据档案,填写涉外公证证明表;
3、审核盖章。
其它各类证明
其他证明包括:
存档证明,暂无工作证明,申办法人证明,提取公积金证明,考研介绍信等存档单位和个人提出要求的各类证明。
需要材料:
单位委托存档应出示单位介绍信。个人委托存档应出示存档凭证。有关部门的调查函。
办理程序:
1、提供“需要材料”
2、审核档案
3、出具证明
注意事项:
1、按规定我部对外出具的证明要严格依据档案材料记载。
2、存档单位或个人应按时交纳档案管理费。有欠费的,应补费后方可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