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代理立户
服务对象:
我市及外省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三资”、乡镇、民营、私营、区街企业。
办事程序:
签订代理协议 →转移档案、保险关系 → 存档 → 招工备案 →
合同鉴证 →保险立户 →参加社会保险
注意事项:
单位人事代理服务费为下缴费,请您从存档之日起,每半年交一次存档费、人事代理服务费。
公积金立户
一、新设立单位缴存登记帐户的设立及缴存:
所需材料:
1、《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登记表》一式二份。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4、带单位公章、法人章、财会部门章。
二、按月缴存:
所需材料:
1、《缴存汇总表》:单位缴存人员较上月无变化的,《缴存汇总表》根据上月汇缴人数及金额填写。单位缴存人员较上月有变化的,《缴存汇总表》根据上月汇缴人数及金额和以下2、3、4项相应清册填写。
2、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人员较上月有增加的,提供《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增加清册》。《汇缴增加清册》根据单位本月新开户、转入、启封职工填写。其中,转入职工按《转移通知书》、《集体转移清册》填写。
3、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人员较上月有减少的,提供《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减少清册》。《汇缴减少清册》根据单位本月销户、转出、封存职工填写。其中,转出职工按《转移通知书》、《集体转移清册》填写。
4、单位为职工个人补缴住房公积金的,提供《天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补缴清册》。《个人补缴清册》根据单位本月补缴职工及补缴金额填写。
中国北方人才市场新经济组织党总支
中国北方人才市场针对存档人员中有部分党员的实际,不断加强党的基层建设和对流动党员的管理,于1998年成立了流动党员党总支,2003年7月更名为新经济组织党总支。目前在册流动党员近2000名,下属新经济组织党支部36个,已初步形成一整套较为健全的管理制度。
新经济组织党总支主要承担以下职能:
1、接转在市场存档的流动党员组织关系并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对流动党员进行管理教育。
2、按时收缴流动党员党费。
3、为因私出国流动党员及时办理保留党籍和恢复党籍手续。
4、在非公企业中进行组织发展工作,对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考察、为其办理转正手续。
5、为市场人事代理单位中的非公企业组建基层党组织并组织、指导、开展党的活动。
6、行使《党章》规定的其它组织职能。